问题 | 工地受伤患者如何维权? |
释义 | 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进行工伤认定。劳动仲裁费用通常为零元,不收费。劳务仲裁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结果一般在60天内出炉。无法提供劳动关系证据时,可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一、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1、在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提交其他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之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劳动仲裁费用一般为零元,也即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2、劳务仲裁的证据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二、在工地受伤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1、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的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工伤认定请求提出之后,一般六十天内会出结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不管是在工地受伤,还是在其他地方受伤,在受伤后若是想要获得单位支付的补偿金、想要享受相应的受伤待遇,是需要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的。对于工地受伤,但是却不能拿出诸如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那么可以先提出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结语 在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先提交其他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进行工伤认定。劳动仲裁费用一般为零元,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同时,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一般在60天内会有结果。无论是在工地还是其他地方受伤,如果想要获得单位支付的补偿金和相应的受伤待遇,需要提出工伤认定请求。对于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况,可以先提出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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