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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来自西安高陵,因修建高速公路,占用村里的土地,我想问一下,独生子女能否享受双倍补偿?
释义
    独生子女征地补偿的标准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标准,一般都是由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标准,有的地方规定独生子女的征地补偿标准为普通家庭的两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我来自西安高陵。因为修建了高速公路,占用了村里的土地,我想问一下,独生子女能享受双倍的补偿吗?
    农村征地有独生子女一般会获得额外补偿,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决定。夫妻双方均为征地在册居民且持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征地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子女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以申请按照增加一人额外补偿30㎡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承包地被政府修建的公路占用,占地补偿金属于我还是村里?
    要求补偿,农村修路占地的补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被占地的农民朋友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偿的方式,政府会将补偿款一次性给予农户。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我想问一下农村修路占用耕地如何补偿
    农村修路占用耕地的赔偿标准如下: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我想问一下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判决标准
    构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其最新量刑标准是:1、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想问一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是否有人占用了我的土地,属于强占?
    法律分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土地,侵占人如通过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却没有用在农业建设上,管理部门可以要求侵占人限期改正,并没收侵占人的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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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5: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