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欺骗怎么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欺骗欺诈可以要求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购房者应当返还房屋,售房者应当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一、一房二卖开发商如何处罚 一房二卖开发商的惩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二、一房二卖违约赔偿标准有哪些,相关案例是怎么处理的 一房二卖违约赔偿标准如下:一房二卖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相关案例的处理:一般依法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即享有此房屋的拥有权。 三、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 若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属于欺诈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主张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 另外,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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