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复印提交给仲裁委员会的证据吗? |
释义 | 离婚诉讼中提交的证据可以使用复印件吗 起诉离婚身份证和结婚证需要原件,其余的证件可以用复印件。其余的证件包括孩子出生证明、孩子的户口簿、双方关于分割财产的协议、财产清单等。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当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款》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离婚诉讼中提交的证据可以使用复印件吗 起诉离婚身份证和结婚证需要原件,其余的证件可以用复印件。其余的证件包括孩子出生证明、孩子的户口簿、双方关于分割财产的协议、财产清单等。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当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劳动仲裁证据提交期限 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未说明理由的,仲裁委员会审理时一般不组织质证。但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并经仲裁委员会同意的除外。 欠条的复印件可以作为起诉证据吗 复印件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的,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不能成为有效证据。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供原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亦明确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仲裁后法院是否可以有权调取仲裁时所提交的相关证据? 1、据目前的制度设计,人民法院对于仲裁裁决的事实不能直接援用,而应当重新审理。2、于仲裁委的开庭笔录中记载的为当事人自认的事实,若在无胁迫和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可以确定自认的效力,因为事实本身具有客观性,在特定条件下对于于己不利的事实的承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具有较强的真实性。3、于一方提交的仲裁机关依职权调取的证据,一般情况下都应当予以承认其证明力。4、这些证据基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程序的独立性,必须由当事人将这些材料作文证据提交到法院才具有证据的效力。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婚姻登记条款》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该内容由 袁瑞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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