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资金。例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2)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指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贴息资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企业;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低于市场利率的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承贷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3)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除了税收返还之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体现了政策导向,但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因此不作为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处理。(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政府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在实务中发生较少,有时会存在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法律依据:《中央补助地方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央补助地方中小企业平台式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应遵循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