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可在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无需提供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提交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签字声明,以及3张照片(可现场照相,需交费)。 法律分析 领取结婚证需要去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现在领取结婚证不需要提供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提交结婚登记所需的证件包括:1. 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 本人需填写一份声明,声明无配偶并且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3. 当事人需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在现场照相,但需支付一定费用)。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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