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犯罪过失有两种形式吗 |
释义 | 犯罪过失有两种形式,分别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意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一、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 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 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 二、过失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1)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并未预见到,或只是预见到在他看来并非现实的可能性。 (2)在意志因素上,表现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而是排斥、反对的心理状态,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能够避免结果发生的主观错误心理支配下的过失行为导致了结果的发生。 (3)在主观恶性上,过失犯罪远小于故意犯罪。 三、过失犯罪可以判缓刑吗? 满足以下条件的就可以判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虽然在过失犯罪的案件中,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也没有想到的,但并不是说犯罪嫌疑人不是故意的就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也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都应该尽量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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