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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释义
    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包括出租人要求按期支付租金、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并维修保养,承租人要求交付租赁物、使用租赁物并按约定支付租金,妥善保管租赁物。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一方将不动产或动产让与对方使用,对方支付租金的协议。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2)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出租人有义务保证租赁物符合承租人约定的用途;
    (4)出租人有义务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进行维修、保养。
    2.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
    (2)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物;
    (3)承租人有义务按约定支付租金;
    (4)承租人有义务按约定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5)承租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损坏或毁坏。
    拓展延伸
    租赁合同条款的权利与义务详解
    租赁合同条款的权利与义务详解是指对租赁合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全面解析和说明。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享有收取租金、保持租赁物的良好状态等权利,承担提供安全居住环境、维修租赁物等义务。承租方则享有使用租赁物、要求合法权益保护等权利,需承担按时支付租金、保护租赁物等义务。此外,合同条款还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通过详细解析合同条款,可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理解和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
    结语
    租赁合同条款的权利与义务详解,为租赁双方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出租人享有要求按期支付租金、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等权利,并承担维修保养的义务。承租人则享有使用租赁物、要求交付租赁物等权利,需按时支付租金、妥善保管租赁物等义务。合同条款还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通过详细解析合同条款,双方能更好地理解和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租赁关系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编第三章第十六条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让与对方使用,对方支付租金的,应当依照本章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二编第三章第十七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不动产或者动产交付给承租人使用。
    民法典第二编第三章第十八条出租人应当维护租赁物的完好,承担正常维修费用。
    民法典第二编第三章第十九条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符合承租人约定的用途。
    民法典第二编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民法典第二编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民法典第二编第三章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保管租赁物,注意维护,不得损毁或者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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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