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签的合同能告总公司吗 |
释义 |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告总公司的。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 一、主营业务由子公司变为分公司的怎么样变成合作分公司 子公司变成分公司合同一般继续有效,但是民事责任需要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子公司变成分公司合同在总公司承认的情况下是有效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是否能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可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经济上与总公司统一核算,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清偿;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成立分公司需提交哪些材料 成立分公司需提交下列材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4、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一、分公司设立的条件如下: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成立分公司的程序如下: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总之,成立分公司需要提供《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章程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去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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