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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产权的军产房,老人去世后同居人能否继续居住?
释义
    一、老人去世同住人是否有居住权1、老人去世时同住人不一定享有居住权,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或者遗嘱的方式获得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设立居住权适用哪些情形设立居住权适用的情形如下:1、离婚时为让对方及时给付折价补偿款,在房产上设立居住权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对方所有,但是对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房价补偿款;2、结婚时可要求对方为自己设立居住权。这属于婚前房产加名问题的变通选择,结婚前,女方不一定非得要求男方在婚前房产上加自己的名字,可以设立一个固定期限或以有生之年为限的居住权,这样既保住女方的居住利益,也可避免在房产证上加名闹矛盾;3、老人立遗嘱为心仪之人设立居住权。此时,老人可以在立遗嘱时,明确为心仪之人设立一个固定期限或以有生之年为限的居住权。
    军产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产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本身也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其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但是此房屋,夫妻可以共同使用,但不是共同才财产,离婚时更不能分割。
    赡养老人、子女、未赡养老人的子女,伤葬费能否平分,赡养老人能否多得多?
    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或者由各赡养人进行协商分担的方式,经济好点的多分担一点也可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没有离婚,但与他人同居是非法同居吗?
    非法同居法定情形如下:有配偶者或者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男女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情形不属于非法同居。法律依据:非法同居法定情形如下:有配偶者或者一方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男女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情形不属于非法同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没有结婚证,但是同居了,有两个小孩再结婚,你这算不算重婚罪?
    一般情况下,同居不等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那么以夫妻名义而同居的就可以算作重婚行为,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的,不算重婚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没有领取结婚证,承担同居,还生了一个孩子,彩礼要退吗?
    没领结婚证彩礼退。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杨国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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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