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复印件加盖公章虽非原件,但在经过核对无误且得到合同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其法律效力可与原件等同。在民事诉讼中,尽管要求提交原件作为书证,但如果合同原件遗失,复印件也可合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证据进行查明,以此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分析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不是原件,但是在与原件核对无误且合同双方当事人认可的情况下,其法律效力是可以等同于原件的。 民事诉讼中,虽然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但是如果合同原件丢失,合同复印件也可以依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查明,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拓展延伸 复印件盖章后是否具备与原件等同的法律效力? 复印件盖章后是否具备与原件等同的法律效力?答案是,一般情况下,复印件盖章并不能使其具备与原件完全等同的法律效力。原件通常被认为是最可靠的证据,而复印件则被视为副本或备份。尽管盖章可以提供一定的证明和保护措施,但它并不能消除复印件的副本性质。在法律实践中,原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往往更受重视。因此,在重要的法律文件和合同中,建议使用原件,以确保法律效力的最大保障。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要求、协议双方的约定或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不等同于原件,但在核对无误且当事人认可的情况下,其法律效力可等同于原件。尽管民事诉讼规定原件为书证,但若合同原件丢失,复印件可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法院将查明真实性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一般情况下,复印件盖章不能与原件完全等同,原件被视为最可靠证据,复印件为副本。建议在重要文件和合同中使用原件以确保最大的法律效力保障,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协议约定或特殊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