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做装修,项目结束了,项目经理不给钱,我改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向综合执法部门投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我做装修,工程完成快一年了,老板直接不给钱,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 老板不接电话钱也不给,有以下的四种解决方法。具体如下:1、劳动者可以尽量找老板协商处理;2、老板拒绝协商,或者老板和劳动者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3、协商和劳动监察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4、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劳动合同是项目经理,现在项目做一半不让我负责,我想解决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赔偿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纠纷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做了一点小工作,完成了工作,对方因为各种原因推迟不给钱,当时没有签合同,工作不大,我以为工作后会给钱,怎么办 合同到期后对方不给钱具体办法如下: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经过核实,确认确实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2、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这三方组成,以确保调解的公平和中立;3、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我做了一点小工作,工作完成了,对方因为各种原因推迟了不给钱,当时没有签合同,工作不大,我以为工作完了就给钱,怎么办? 合同到期后对方不给钱具体办法如下: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经过核实,确认确实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2、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这三方组成,以确保调解的公平和中立;3、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我们现在已经停工了,农民工的工资也没有提高。我们问老板,项目部没有给钱,项目部也没有准确的答复 建议先跟公司谈,协商不成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协商不行再拨打工会的职工维权热线(农民工或找农民工维权中心)。最后不行向法院免费起诉,申请支付令。农民工工资都要按时发放;可以找劳动部门,建筑企业的也可以找住建部门,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注意取证很重要,譬如手机录音,同事证言,劳动合同,工资单,花名册等。讨薪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条款,拖欠工资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它会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间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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