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房产税的缴纳频率是每年一次吗? |
释义 | 个人房产税尚未在大部分地方开始征收,主要原因是产权登记不完善,导致无法准确了解房屋保有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将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新建房屋、委托施工企业建设房屋等情况都需要缴纳房产税。具体纳税时间和地点由地方政府确定。目前个人房产税仅在部分地区试点征收,但未来将有望推广,拥有的房产越多,缴纳费用也会相应增加。 法律分析 个人房产税现在大部分地方还没有开始征收。 根据国务院656号文发布,从2015年3月1日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农业部将选择两省试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 除了此前在重庆和上海试点开始征收的房产税,目前我国尚未对房屋保有环节征税,其中的一大原因正是产权登记不到位,连你到底有多少套房都不知道,所以无法征收。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个人房产税目前只是试点缴纳,但将来肯定会推广的,自己拥有的房产越多,缴纳的费用肯定也就越多。 结语 个人房产税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在大部分地区全面征收。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全国城镇必须将房产档案纳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住房信息系统。然而,由于产权登记不完善,房产保有环节尚未征税。纳税时间和地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尽管个人房产税目前只是试点,但未来肯定会推广,拥有的房产越多,缴纳的费用也将相应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四条 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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