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案件中,如被认为有可能涉嫌犯罪的人员可以配合调查。在被调查过程中,被调查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并不得拒绝、阻碍调查。如何证明自己的配合调查表现,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实提供证据和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人员的工作; 2.主动协助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如帮助调查人员进入现场、提供证人证言等; 3.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向他人泄露调查情况; 4.主动接受调查人员的询问,如实回答问题; 5.在调查过程中,保持理智,不得妨碍正常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被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其具有配合调查、认罪认罚、被害人赔偿等法定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如实供述其他犯罪事实和其他人的罪行; (三)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消除影响; (四)主动揭发犯罪集团或者其他犯罪行为; (五)有立功表现的; (六)其他配合调查、认罪认罚、被害人赔偿等情节。 第一百零六条 调查人员在调查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说明调查的事由、证据和询问的权利义务,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查明案件的事实。 第一百零七条 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但是,有关身份、职业、工作单位、住址、通讯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线索、证据等问题,应当如实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