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复议所需的材料如下: 1、行政复议申请书; 2、不承认工伤决定书复印件;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提交的新的证据材料; 5、单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一、申请工伤认定复议的条件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认定复议的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 3、决定受理的60日内审理完毕。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