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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责任主体能否否认我所受伤害与工作有关?
释义
    法律分析: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视为工伤。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企业应当购买工伤保险,当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受到了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应当及时向职工办理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申领手续。如果企业否认工伤发生与工作无关,劳动者可以向工伤保险中心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保险费。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当事人为了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或者执行工作任务中因公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扣发或者迟延支付工伤保险金;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对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实行报复。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认为所受的损害是工伤的,可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未获得支持的,劳动者可以在五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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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6: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