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项目来判定。如果不属于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也不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那么无论金额大小,都是没有法律规定必须招标的。应遵从企业内部制度来确定合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