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婚后产生的收益,而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余的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何认定婚姻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哪些属于个人财富还是夫妻共同财富? 情况一,假如一方婚前购置股票之后,就不断置之不理,结婚后也没有对股票账户停止实践操作,股票的收益完整由股市行情惹起的,那么这份收益属于自然增值,依照规则该收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富,不予分割。 情况二,假如股票的收益并不是由于股市行情惹起的,而是婚后由于一方积极操作股票账户,研讨股市停止买入或者卖出,那么这样取得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