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一方借钱购买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姻期间一方借钱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内一方借钱购买房屋,一般认为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原则上需要双方共同负担,所以借钱购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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