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怎么争取子女监护权 |
释义 |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一、未婚生子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一、未婚生子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孩子不足两周岁的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条件如下: 1、证明自己的文化素养、经济条件等基本条件更优于对方,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能健康成长; 2、证明对方存在恶习,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3、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不能生育; 4、证明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发展。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优势;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等事实存在,法院即可判决当事人依法优先取得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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