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地宿舍内死亡,应该如何诉求?
释义
    在工地死亡要求赔偿与老板谈判时,有以下技巧:应当先查《工伤保险条例》对于工商死亡的规定,以及对当地的平均工资先咨询一下,可委托律师处理,明确请求和事实理由;明确案件的哦赔偿范围,本案件赔偿项目主要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费、精神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再去和工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走诉讼道路。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我们在芒市树包塔工地上班,工地停工几个月了,我们的工钱至今都没有给我们怎么办?
    包工头没钱,工人拿不到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你好,工地有人死了怎么赔偿
    工人发生工伤而死了,其家属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1%。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你好,我们在建筑工地工作。以前,一个建筑工地做了一些临时工,没有签订合同。如果我们现在不付工资,我们该怎么办?
    临时工不发工资且没合同的处理是: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并且讨要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其他。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人在宿舍突发脑溢血该怎么赔
    工人在宿舍突发脑溢血,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可以用医保报销相关医疗费用,但不能获得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本人在浙江南浔工地工作,老板不给我们钱,怎么办?
    打工老板不给钱的解决办法:1、协商或调解。跟老板协商,或者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仲裁。向仲裁委提起仲裁;3、起诉。劳动者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1: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