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签完合同不给个人 |
释义 | 公司签完合同不给个人,劳动者应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各执一份,经索要后公司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提起仲裁交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仲裁的特点如下: 1、具有更大的选择性,仲裁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机构,选任仲裁员,选择审理的方式; 2、仲裁解决争议的范围小。可仲裁的范围仅限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在实践中多数是法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仲裁的审理以不公开为原则; 3、实行一裁终局制,即一旦作出裁决就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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