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小区霸占车位怎么处理 |
释义 | 老小区霸占车位的处理方法: 1、市民如发现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2、首先找到保安,应进行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时将当事人自己、保安的姓名、年龄全部记录下来,并且在记录时,问明当班保安的值班时间和当班保安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年龄,问明占位车辆进入的时间,还要将车辆占位前后左右情况的记录下来,一边记录,一边说记录的情况,将旁边的车位及所停车辆的外貌特征和牌照号记录下来,请注意,录像时,一定要慢,多录点内容; 3、然后与保安一起想办法找到占位车辆的电话通知车主挪车。如果车主来了,保持录音、录像,一直到车主挪开车后,当事人自己停入车位后,再删除录音、录像。如果车主联系不上,打电话给交警(此时保持进行录音、录像),请他们通知车主。 车位管理费缴费规定: 1、购买车位需要交管理费,业主购买了地下停车位,但是地下停车库每天都需要人员巡视,物业人员要对地下停车位进行保洁,要保证车辆安全,还有地下车库的灯光照明等等,需要一定的成本费用,会产生地下车库服务费。业主买车位买的是车位的所有权,不是以后的管理与服务。卖车位是开发商,服务是物业公司; 2、小区物业收取的是停车管理费。业主拥有车位所有权和物业收取管理费并不矛盾。只要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物业收取停车费并不违法; 3、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 综上所述,老小区霸占车位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直接和对方沟通。如果沟通不成,只能由物业出面解决。问题严重时,可以报警求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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