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区别 自留地和宅基地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的用途和利用方式有所不同。 宅基地是供农民修房屋居住的土地,村集体经济专门划出宅基地来保障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以维持农村的稳定。 自留地是供农户种植弥补口粮不足的土地,农民可以利用自留地发展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五。 二、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吗 因为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向分离的,这导致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不动产权。可以采用划拨、出让等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物权。可以跟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等等。 因为用益物权的特点在于是用他人之物。而对于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的。用益物权人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某种权利的具体支配范围内,可以对抗一切人,包括所有权人,从而形成对所有权的限制。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国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因此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利用他人土地从事建造活动,且均可在集体土地上设立。但二者也存在着诸多区别: 1 、在权利主体的身份限制上有所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基本上没有限制。 2 、权利内容不同: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抵押或投资入股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及出资。 3 、取得方式不同: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审批的方式取得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通过转让或划拨方式。 4 、设立要件不同:宅基地使用权不用登记就可以设立 ; 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要进行登记。 5 、是否有偿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 ; 建设用地使用权须交土地出让金。 6 、存续期限不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 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且不得超高法定的最高期限。自留地可以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农民可以有效的利用自留地来增加收入,而宅基地主要是满足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