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在自动闭塞区间内停车后,按规定无需进行防护时,司机、运转车长间应加强联系,运转车长站在尾部车辆附近,用停车信号掩护列车并需注视列车后方,发现有列车开来时,应手持停车信号立即迎上前去。列车在进站信号机或线路所通过信号机外停车(除确知列车不能继续运行者外),超过 2min,也按此项办理。运转车长如发现所乘列车速度降低,在夜间或天气不良,续行列车有追及可能时,应投掷火炬信号。 法律依据:《铁路行车组织规则》 第108条:列车在自动闭塞区间掩护的规定 有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在自动闭塞区间内停车后,按规定无需进行防护时,司机、运转车长间应加强联系,运转车长站在尾部车辆附近,用停车信号掩护列车并需注视列车后方,发现有列车开来时,应手持停车信号立即迎上前去。列车在进站信号机或线路所通过信号机外停车(除确知列车不能继续运行者外),超过 2min,也按此项办理。运转车长如发现所乘列车速度降低,在夜间或天气不良,续行列车有追及可能时,应投掷火炬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