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仲裁机构有哪些哪家好 |
释义 |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北京地区的合同仲裁机构有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三家仲裁机构。现在在各直辖市和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都设立有仲裁委员会。 一、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当事人相互协商、有关机构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哪些 劳动争议管辖权法律规定: 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 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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