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私募资金的需求者。在私募市场上,私募资金的需求者是各类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二)私募资金的供给者;(三)私募市场中介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私募融资的构成主体有: (一)私募资金的需求者。在私募市场上,私募资金的需求者是各类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 (二)私募资金的供给者。私募资金的供给者包括了个人、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内的多种机构,资金超过公募形式的回报是吸引这些机构和个人提供私募资金的主要原 因。 (三)私募市场中介机构。私募市场相对于公募证券市场来说,没有正式的组织和具体的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