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中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有: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项目被确认违法,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出卖人应承担购房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一、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能终止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请注意,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购买商品房什么情况下可双倍赔偿 购买商品房可双倍赔偿的情况包括: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的; 2、合同订立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已经抵押、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3、交房阶段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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