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调解可以把工资要回来吗 |
释义 | 劳动局调解可以把工资要回来。要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一、老板拖欠员工一千多元工资怎么办? 如果是单位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的,可以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举报,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直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单位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还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饭店服务员辞职了薪资不发怎么办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辞职后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辞职后不发工资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起诉。 辞职后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以货币的方式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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