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如何享受赡养两个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
释义 | 个税抵扣赡养老人的主旨是确定了针对不同情况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包括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扣除额度分摊规定,被赡养人的定义,填报相关信息的要求以及留存备查资料的要求。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 法律分析 个税抵扣赡养老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回答涉及到的 结语 个税抵扣赡养老人,按照标准定额扣除。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按分摊方式,每人不超过每月1000元。被赡养人包括父母、祖父母等。填报信息包括被赡养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与纳税人关系等。需保存分摊协议等备查资料。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赡养,可享受2000元扣除。填写信息表时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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