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财政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因此,对照此标准将城乡居民低档在去年筹资标准基础上(280元)增加40元,调整后正好符合财政部文件要求的标准(320元)。 为防范参保逆向选择,渐进、平稳地实现一档筹资,更好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高档筹资标准不作调整, 仍保持为460元。 为鼓励持续参保,优惠学生儿童筹资,且与低档筹资标准保持一致, 将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确定为320元(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筹资金额)。 法律依据: 《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439.14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00123.84亿元,下降0.9%;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83315.3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7253.32亿元,收入总量为200692.4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492.46亿元,增长3.3%。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9800亿元,与预算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