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了结婚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为了结婚买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买房分情况,属于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或共同,需书面形式。如果夫妻双方名下登记,则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为了结婚购买的房子,并不一定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判断使用婚前财产购买的婚后房产的所有权需要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使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房屋,并将其登记在个人名下,则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使用婚前存款购买房产,则该财产在婚后转化为婚前财产,其性质不受影响,其价值始于婚前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改变。 (3)如果房屋仅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则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分别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归各自、部分共同。双方的约定对彼此具有约束力。 (5)此外,如果一方使用婚前财产购买房产,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或对方名下,则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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