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怎么构成的? |
释义 |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是: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利益的损害。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并且传播对证券交易有影响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个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行政处罚标准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 二、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变造企业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有: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变造企业债券的犯罪行为。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2、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3、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4、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属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以使用为目的的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的债券行为是违反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三、扰乱证券交易市场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扰乱证券交易市场的处罚规定是: 1、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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