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肥车辆运营证核发办理地点
释义
    一、合肥车辆运营证核发办理地点
    合肥市红枫路2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交通局(运输管理)办事大厅。
    二、合肥车辆运营证核发办理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方式、期限等;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标准;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变更、终止和延续等;
    (四)履约担保;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符合要求后,为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
    投入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20: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