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辞职的,新单位也有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转入新就业单位。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一、职业年金是什么时候开始缴纳的 职业年金是2014年10月1日开始缴纳的。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的职业年金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职业年金按计发办法可以分为待遇确定和缴费确定两种基本模式,即DB和DC两种模式,国外公职人员实行的是DB模式,企业的补充保险是企业年金,主要由一开始的DB模式逐步转变为DC模式,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DC模式已经超过了DB模式。 各国职业年金计划的基本特点是: 1、大多数国家的职业年金计划是自愿性的; 2、缴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 3、基金能够进行市场化运营; 4、职业年金计划的缴费和运营享受国家的免税优惠政策。 二、职业年金哪年开始缴纳的 年金和养老金并轨时间上是同步的,具体何时开始扣费,缴费按单位和个人都有自己的分摊比例,退休后才可领取。职业年金至少要累计交够1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现在不再交纳了,那么,已经交的保险也要等到够退休年龄的时候把进入个人账户的保险金额一次性领取。对于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与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之和,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前述规定计税;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