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取保的方法为: 1、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不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的强制措施; 2、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最应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是取保候审。在判决之前,你可以在各个阶段申请取保候审; 3、在检察院也是如此,当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辩护人可以向承办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人申请取保候审。但相对而言,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更容易,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更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