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权的桩基可以互换吗 |
释义 | 一、确权的桩基可以互换吗 不能买卖,不能互换,外村人属于你们村集体之外的人。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虽然禁止宅基地对外流转,但是没有禁止宅基地及住房在本集体内部转让和互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四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我国禁止宅基地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转让,特别禁止向城镇居民转让。但是,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实践并不禁止对于本集体内符合新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在本集体内部流转宅基地,也不禁止本集体内村民之间互换宅基地。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可以。过户手续:1、需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材料。2、需要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产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3、需要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拥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证明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材料。过户流程:1、我们需要双方带着登记申请书,需要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需要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2、我们需要买卖双方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村委同意买卖过户的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3、我们需要双方带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4、我们需要双方带着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只是需要注意:需要户口在该村才可以买卖并过户该房屋。扩展资料:过户注意事项:1、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2、那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若经判决的,需出具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4、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6、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二、可以提出确权之诉吗 案外人在被执行阶段不能提出确权诉讼,执行异议被驳回,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或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发现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中止审理;当事人诉请确权的财产被执行局处置的,应当撤销确权案件;在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后确权的,应当撤销判决或者调解书。《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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