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国务院制定《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各地要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疗联合体,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项目单位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围绕中药种植、生产、使用全过程,《方案》指出,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快促进中药材种业发展,大力推进中药材规范种植,提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提高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人慢性病、重大疑难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和优势,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建成老年医学中医药高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九条 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