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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出险人员受伤怎么理赔
释义
    (1)报告: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接到后勤报告后,要求客户立即填写《业务事故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告由后勤填写);
    3、后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复印件,复印保单、保单复印件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字(特约付款必须附上协议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内或事故发生前支付特约费用,要求客户填写《事故立案查询表》并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告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相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程序和方法(电话、传真等。);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和事故发生地点。
    (2)检验人员应在接到保险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调查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其他地方的检验,可以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填写相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文件1。营业部和各保险支公司的后台人员审核客户提交的索赔文件,向客户说明手续不完整的需要提交的文件,然后退回客户。文件齐全的赔偿案件应在保险报告(索赔)书中"(一式二联)签收后,将黄色联交给被保险人;
    2、整理好要求的陪同文件和存储的材料后,交给财产保险部核赔部门。
    (4)理算审核1。核赔部门经理收到后勤提交的材料后进行审核,文件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偿案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由核赔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5)审批1。财产保险部门权限内的赔偿交给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级财产保险部门权限的逐级报告。
    (六)赔偿结案1。核赔部门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偿编号,并将赔偿收据和计算书提交财务划转;
    2、财务确认赔偿后,除陪同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系外,其余取回。《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标准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所需的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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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21: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