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继承权能否转让 |
释义 | 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也就是说,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主观上,是不能转让的。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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