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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给老板辞职了,老板不想让走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员工辞职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员工的合法权利!但是劳动者应该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给用人单位找到顶替的新员工时间。但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都诚心实意地挽留当事人,说明当事人工作及人品表现特别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去与留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试用期满后在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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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