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中原告被遗漏时如何应对? |
释义 | 行政诉讼中,上诉案件根据情形分别处理,包括维持原判决、改判或撤销,发回重审和裁定撤销原判决等。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需要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中遗漏原告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拓展延伸 应对行政诉讼中原告被遗漏的紧急措施 当在行政诉讼中发现原告被遗漏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确保其权益得到保护。首先,立即向相关法院或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告被遗漏的情况,并要求补正。同时,尽快联系原告,通知其被遗漏的情况,并协助其准备相关材料。其次,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寻求合作和支持,确保原告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如果时间紧迫,可以申请临时保全措施,以防止可能的损害。最后,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法律意见和建议,以确保采取的措施合法有效。在应对行政诉讼中原告被遗漏的紧急情况时,及时行动和合作是关键,以保障原告的权益不受损害。 结语 行政诉讼中遗漏原告发回重审是一种严重的程序错误,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其权益。应立即向法院或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并要求补正。同时联系原告,协助准备相关材料。与相关方沟通合作,确保公正对待。如时间紧迫,可申请临时保全措施,防止损害。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确保措施合法有效。行政诉讼中原告被遗漏的紧急情况下,行动和合作至关重要,以保护原告权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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