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合同与一般的合同比起来更为复杂,金额大、周期长,因此对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组多事项。 1、主体资格的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审查。 2、审查建设工程施工手续是否完备。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3、履约能力的审查。履约能力即资金实力、技术、人员等 。 4、建设工程的价款必须明确,按定额价、包干价还是协议价,以及付款进度和方式也要明确。 5、材料、设备供应条款、争议解决与工程分包条款、违约条款。 法律依据:《合同法》《民法典》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