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裁决送达情况 |
释义 | 劳动仲裁结果的送达方式及时限:劳动争议裁决书可由仲裁委电话通知当事人领取,无法领取时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张贴公告送达。调解书应明确仲裁请求和协议结果,双方签收后生效。如调解不成或未送达调解书,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应在45日内结束,可延期15日。逾期未裁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仲裁申诉书后,仲裁委应在7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通知书。受理案件需交纳仲裁费,案件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交纳费用。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结果怎么送达给当事人双方 一般劳动争议的裁决书,仲裁委是电话通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到仲裁委领取的,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无法领取的,仲裁委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邮寄给公司或者劳动者,如果是无法送达的,仲裁委可以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提交仲裁申诉书后应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仲裁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诉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结语 劳动仲裁结果的送达方式有多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裁决书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亲自到仲裁委领取。如果双方无法亲自领取,仲裁委可以选择通过快递邮寄给公司或劳动者。如果仲裁委无法送达,可以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调解书的送达方式与裁决书类似,通过签收或邮寄等方式进行送达。在办理仲裁申诉书后,双方当事人需要注意按时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并预交相应的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