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中介公司有哪些义务 |
释义 | 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义务主要是: (1)向委托人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包括房屋的权属、抵押、登记等情况 (2)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提供真实信息,保证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 (3)确定成交意向,订立居间交易合同,按约完成任务。 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设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该业务发生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房地产转让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买卖转让方式如下: 1、房地产买卖: 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 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房地产赠与: 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 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1)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 (2)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 (3)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4)以房地产抵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一)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二)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三)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四)以房地产抵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张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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