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扣车停车费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如果当事人未按期领车,则需要承担逾期未领取停车费的责任。因此,当事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及时领取被扣留的车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费用。 法律分析 车子出交通事故被扣交警队不需要缴纳停车费用,但交警队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事故车辆,而当事人未按期领车产生的逾期未领取停车费需要由当事人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拓展延伸 因交通事故被扣留车辆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现场和自身安全,其中包括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如果因交通事故被扣留车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后,应当立即将被扣留的机动车送交机动车登记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予以回收。机动车登记地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予以回收,并送交机动车登记地机动车登记机关指定的地点予以销毁,处置费用由机动车登记地机动车登记机关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对扣留的机动车,经查实属于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当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如果因交通事故被扣留车辆,驾驶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未按期领车产生的逾期未领取停车费需要由当事人承担。因此,当事人应该尽快领取扣留的车辆,否则将承担逾期未领取停车费的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二十三条 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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