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毒品贩卖可判死刑,不同毒品有不同数量标准,如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大麻油5千克以上、可卡因50克以上等,规定详细。 法律分析 贩卖毒品量达到以下标准时,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可判处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不包括甲基苯丙胺)100克以上。 4、大麻油5000克、大麻脂10000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千克以上。 5、可卡因50克以上。 6、吗啡100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250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2500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5000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10000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5000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10毫克以上(针剂或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500支、片以上)。 9、咖啡因200千克以上。 10、罂粟壳200千克以上。 11、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该内容由 韦皖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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