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主要包括: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 3、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主要包括: 1、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3、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怎样的情况下,股票可以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三、申请设立基金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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