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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偷逃税款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偷逃税款的处罚标准,对于纳税人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与逃税相比,避税是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和个人,利用税法漏洞和安排来规避或减轻纳税义务,一般不构成犯罪。常见的逃税行为包括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虚假纳税申报等。
    法律分析
    一、偷逃税款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逃税和避税的区别有哪些?
    避税和逃税,虽然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二者却有明显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避税适用涉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的税法规范。
    (2)适用的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个人;后者仅为国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各自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纳税的目的的行为;后者则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纳税到期前,有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及收入的行为,达到逃避纳税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严重的构成偷税罪,手段情节突出的可构成抗税罪。
    三、常见的逃税行为包括哪些?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结语
    合理遵守税收法律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于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以及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应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构成犯罪的情况,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同样受到类似的处罚。逃税和避税有明显区别,避税是利用法律漏洞合法规避纳税义务,而逃税则是通过转移、隐匿财产及收入来逃避纳税责任。常见的逃税行为包括伪造账簿、虚假申报等。请广大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收法规,共同建设诚信纳税的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21修正):第五章 关税 第五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由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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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6: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