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首例,一律师因未履行生效判决,被判拒执罪、吊销律师证,作为被执行人千万别心存侥幸,有钱赶紧还钱. |
释义 | 导读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粤06刑终***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孟非。因本案于2018年8月23日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同年9月7日被羁押,同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刘敏,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佛山市顺德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孟非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于2020年5月6日作出(2019)粤0606刑初****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陈孟非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本案依法延长审理期限二个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13年开始,被告人陈孟非(时为广东省A律师事务所律师,后为广东省B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投资俄罗斯莫斯科莲花城中国名优产品中心的项目向多人借款,同时生活上也向银行贷款,后因投资出现问题,无力偿还,遂成讼。经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债权人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过程中,经拍卖、处理陈孟非的物业及资产,于2017年12月分配各申请执行人后,陈孟非尚欠600余万元仍未能履行。2018年3月29日,法院要求被告人陈孟非交出其名下粤X某某某某某、粤X某某某某某小汽车用于执行,但陈孟非以车辆已被案外的其他债权人开走为由并未交出,亦未提供相关去向线索;法院要求陈孟非进行财产申报,但陈孟非对于银行开户情况、财产收益等填报“无”。 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法院调取银行流水后发现,陈孟非名下银行卡622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375于2017年5月开始使用,自2017年5月12日至12月21日期间,存入及支出均逾百万元,至2017年12月止该银行卡内余额为10312.37元,经与陈孟非对账确认,当中自2017年5月至9月期间,无法解释存入代收款或往来款的具体情况逾10万元,无法解释消费支出的逾3万元。 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陈孟非经传唤后自行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德胜社区民警中队接受调查,同日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自2018年8月23日起至2018年9月7日止)。至今,陈孟非仍无法履行生效裁判。原判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抓获经过、户籍证明、申请执行人顺德农某行委托报案人黄某健的陈述、申请执行人吕某兴委托报案人卢某姬的陈述、申请执行人袁某的陈述、证人赵某莲、夏某、朱某甜、徐某、罗某恒、黄某潮、刘某民、冯某英、廖某坚、廖某波、阮某溪、夏某昭等人的证言、被告人陈孟非名下的两张农业银行银行卡的流水、立案决定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申请执行书、通知书、执行笔录、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听证笔录、拘留决定书、解除拘留证明书、被告人陈孟非的供述和辩解等。根据上述事实与证据,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孟非无视国家法律,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故意隐瞒财产,情节严重,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陈孟非经传唤后自行到案,对其予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孟非因本案曾被司法拘留的期间折抵相应刑期。根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